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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訴是基於《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而創設之制度,其本質在讓親師生可以再次檢視各項措施決策是否合理,也讓學校行政單位與師長可以重新反思決定的流程與結果。學生申訴制度目的是成為師生關係的緩衝墊與潤滑劑,也是落實人權保障的具體作為,而非為個人利益或意氣之爭而設。 若同學認為所接受的措施處遇不合理,在提起申訴前,務必先了解申訴相關辦法,並適度與原措施/處分單位溝通。溝通後若仍覺不合理,可依規定流程提起申訴。 110 年 5 月26 日《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通過,針對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有更明確的規範,教育部亦據此頒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於 111 年 5 月 26 日施行。因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別委託現場教師、學者專家及實務律師共同依據最新辦法研商擬定學生申訴手冊,提供師長面對學生申訴案件處理時,能依據相關規範,審慎處理。下方提供申訴辦法、流程圖、常見QA、學生申訴手冊、申訴撤回,供同學了解。若仍有不清楚或需討論之處,可洽本校申評會承辦窗口-輔導主任。 [首頁][團隊夥伴][輔導行政][生涯輔導][生命教育][性別教育][特殊教育][親職教育][相關聯結][學生申訴][個案輔導][輔導文章][就業資訊] <hr size=2 width=750 style='width:562.5pt' align=cen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