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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閱規則

一二樓申請單  

書刊薦購

 

 

 

 

 

 



 

圖書館借閱規則及注意事項

【圖書館借閱規則】

96.9.10圖委會會議通過

99.11.15圖委會修訂通過實施

103.08.13圖委會修訂通過實施

一、本館(包括書籍、期刊及視聽媒體等)係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研究、閱覽及觀賞之用。

二、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可憑本館認可之證件借閱圖書館各類資源。

三、凡珍貴圖書(如:特別典藏~書標S字樣)、參考工具書(書標R字樣)、當月份期刊雜誌、報紙僅限在館內閱覽,概不外借。

四、學生可借出圖書館資料總數為5冊,借期14天,寒暑假等不在此限。

五、凡圖書等無如他人預約,若有需要,得續借一次,續借期為14天,必須在借期屆滿前,辦妥續借手續。

六、預約之圖書回館,即發通知告知預約者,5日內前來辦理借閱手續,圖書館以保留5日為限。

七、借出圖書等如有毀損或遺失,借閱人須照價賠償。

八、借出圖書等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之規定日期歸還。

九、借書逾期未還累計超過10日,須至圖書館服公勤。

十、教職員工及學生離校時,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書籍。

十一、 寒暑假借規定:

1. 全校師生須於期末考前1歸還該學期所有借書,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規定日期歸還,以利圖書館進行館藏清點。

2. 寒暑假期間,師生可借出圖書館資料總數為20冊,借期為每學期期末考前1日至開學後第3日止。

3. 開學後第3日須歸還所有假期借書方能再進行借

借出圖書等如有毀損或遺失、逾期,與學期中借閱辦法處理方式同。

十二、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呈請校長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注意事項】

1.        進入圖書館請勿奔跑追逐,並請保持安靜。

2.        禁止攜帶飲食入館,垃圾請隨手帶走。

3.        請維護圖書的整潔勿汚損或淋濕,若不慎汚損或淋濕時,請擦乾水分再還。

4.        書籍閱畢請放回原架,若遺忘位置,請放於櫃檯。

5.        進出大門請隨手關門,以節省冷氣用電。

6.        利用查詢櫃台上網玩遊戲及聊天。

7.        期刋區:當期刋請在館內閱覽,完畢請放回架上以壓克力板固定。

8.        視聽教室:電子白板教師用電腦播音設備等請學生自行操作(必要時需教師在場) ;桌椅請還原歸位。

9.        討論區:電腦不得任意下載存檔拔電線插頭等,若上課需要暫存檔,亦請於下課前予以刪除;椅子疊放推入桌子兩側預留空間內。

10.    學生活動區:坐墊請分兩疊,排放整齊。

11.    教師區:電腦非經申請允許,學生不得使用。

12.    二樓所有電腦電視及教學設備,需先申請(數位校園預約)或徵求同意方可使用。

13.    圖書股長每週二至圖書館領取逾期公告單以及催還圖書情況將列入圖書股長期末記功嘉獎考核之一,請同學務必配合辦理!